甘肃省最新税收政策解析

至 2025 年 12 月,甘肃省最新税收政策以落实国家统一优惠为核心,叠加地方授权减免与专项支持,覆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水资源税等关键领域,以下是权威口径的核心政策与执行要点(数据截至 2025-12-09)。
一、核心普惠性税收政策(企业 / 个体户高频受益)
| 政策类型 | 核心内容 | 执行期限 | 适用对象 | 关键注意事项 |
|---|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 | 1. 月销售额≤10 万元(季度≤30 万元)免征增值税;2. 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减按 1% 征收 | 2023-2027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 10 万元的,货物 / 服务 / 无形资产收入仍可免征 |
| “六税两费” 减半 | 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2023-2027 | 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 按 50% 税额幅度减征,申报时自动享受 |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 万元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税率缴纳(实际税负 5%) | 2023-2027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达标) | 预缴与汇算清缴均可享受,无需备案 |
二、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产业与区域导向)
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2021-2030 年,设在甘肃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需≥60%。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税率;需经认定并在有效期内。
涉农项目减免: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如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至 2027 年底。
三、水资源税新政(2024-12-01 起执行)
甘肃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水利厅联合发布《关于甘肃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税〔2024〕19 号),核心要点:
税目分地表水、地下水,下设取用水行业与特殊取用水子项;
税额标准:地表水最低平均 0.2 元 / 立方米,地下水最低平均 0.5 元 / 立方米;
对农村集中饮水、水源热泵、水力发电等特殊取用水设置优惠税额或减免口径。
四、增值税汇总纳税新规(2025 年起)
《甘肃省总分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计算缴纳办法》明确:
五、土地增值税免征标准(2025 年明确)
普通标准住宅同时满足:①容积率≥1.0;②单套建筑面积≤144 平方米,可按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甘财税公告 2025 年相关文件)。
六、申报与执行提示
政策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财政厅 / 税务局文件为准,申报时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动判定享受,无需额外备案。
西部大开发、高新企业等需留存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格认定等资料备查。
水资源税按新税额申报,特殊取用水需按规定填报减免信息。
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需先申请核准,再按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执行。
七、政策依据与查询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