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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企业和个人出租房屋,要交这些税! 文章内容
“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不可以开5%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税局回答: “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税率9%,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税局这一答复的核心意思是:5%不是默认选项,而是特定条件下的选择权。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需要按以下4条规则来判定: 1、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只有在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况下增值税才适用9%的税率。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转租其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含租入)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租其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含租入)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 4、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特别提醒:以上关于5%简易计税的规则,在2026年《增值税法》实施后,适用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属于过渡期安排,需留意时效。 |
